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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结项验收
发布者:潘紫荆    发布日期:2024-05-02    查看:2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精神,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提升建设成效,切实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0〕29号)要求,2019年立项建设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与2020年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期已满,现进行结项验收。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结项验收范围为2019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监狱学专业(包括心理矫治方向、政治工作方向、劳动改造方向、矫正教育方向)、侦查学专业与2020年获批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专业:行政管理专业

二、验收时间

2024年4月。

三、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工作依据《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冀教高函〔2021〕44号)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各专业填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中的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具体检查一流本科专业围绕建设目标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从立项至今的专业建设总体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成效、经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策与建议等。重点总结梳理本专业已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包括教学成果奖、一流本科课程、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含教研室、教学团队)、各类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项等。

四、验收程序

1.书面检查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依据《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附件2)对各专业建设点提交的《结项报告书》进行全面审查。请各教学单位将纸质版《结项报告书》于4月1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及其支撑材料上传至教改项目管理平台:https://v1466.kypt.chaoxing.com/(使用超星学习通账号密码登录)。《结项报告书》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联系人:潘紫荆。电话:5910310。

2.现场汇报

监狱学专业(包括心理矫治方向、政治工作方向、劳动改造方向、矫正教育方向)、侦查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须参加专业建设情况现场汇报会。每个专业建设点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教务处另行通知。专家组听取汇报之后,提出问题与建议,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现场进行答辩。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概述专业整体建设水平与主要优势特色

2)专业建设举措与成效,从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宗旨、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介绍;

3)取得的建设成果

4)专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5)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建设

五、相关要求

通过验收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将划拨剩余20%的建设经费。经费使用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财务的相关规定执行。验收不通过的专业建设点按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二次验收。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过验收后,学校将授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称号。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过验收后需继续完善专业建设,为迎接教育部评估验收做好准备。

 

附件:

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结项报告

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的通知

 

 

                   教务处

                     2024年3月7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3-07至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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