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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潘紫荆  发布日期: 查看:18 次
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地掌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情况,强化项目管理,提升建设成效,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字〔2020〕3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21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开展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2021年获批立项的两个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课程名称 | 所属单位 | 负责人 | 课程类型 |
矫正教育学 | 矫正教育系 | 宋秋英 | 线下一流课程 |
法律诊所 | 法学院 | 李进 | 社会实践课程 |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依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各课程组填报的立项申报书中课程建设目标与建设计划,对2021年课程立项以来建设进展情况及主要特色创新、计划完成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效、经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的建设规划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方式与材料提交
本次检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依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见附件1),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请各课程组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规定的条件要求,从教学大纲、课程内容、课程考核、教学设计、教学团队、课程资源、教学成效、特色与创新八个方面总结立项以来课程建设举措与成效。相关教学单位请于 2023年10月25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及支撑材料上传至教改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超星学习通账号密码登录,网址:https://v1466.kypt.chaoxing.com/。联系人:潘紫荆。电话:5910310。
五、相关要求
1.请相关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以查促建。掌握本单位一流课程建设进展和已有成效,梳理和总结课程建设的问题和不足,做好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和建设规划,确保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在建设周期内高质量完成。
2.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后续课程建设资金支持额度和其他任务配置的重要依据,对课程建设实施进展缓慢、建设实效有限、经费开支违规的课程,将提出警告并酌减资金支持额度。若出现重大的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课程,将终止项目建设。
附件: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