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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潘紫荆  发布日期: 查看:31 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8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一)此次申报推荐课程分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个类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
(二)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过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 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二、课程推荐数额与范围
(一)推荐数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申报数额为线上一流课程1门,线下一流课程1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门。
(二)推荐范围
参加本次遴选省级一流课程的范围:已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混合教学改革课程。已获批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无需再申报。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为便于安排视频录制事宜,请各院系组织参加本次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教师及团队填写报名汇总表,于10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校内遴选视频录制时间预计在10月10日-15日。
2.申报书及支撑材料:请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及团队,填写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连同支撑材料纸质版于10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请上传至教改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超星学习通账号及密码登录,网址:https://v1466.kypt.chaoxing.com/。联系人:潘紫荆。电话:5910310。
(二)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国家、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对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经专家评审推荐的课程由专业公司进行视频录制,时间预计在10月25日-11月3日。
(四)校内公示及上报
遴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示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教务处于11月10日前将各课程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与严格把关。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报名汇总表
3.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教务处
2023年9月27日